李镜波,于二零二一年四月十三日获委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李先生为本公司薪酬委员会主席(自二零二三年一月二十日起),审核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成员。李先生为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河南省委员会委员,以及香港会计师公会、英国特许公认会计师公会、香港税务学会资深会员及特许秘书及行政人员公会及香港特许秘书公会会员。李先生于一九九零年取得林肯律师学院大律师资格。李先生为香港税务学会前会长及顾问、亚洲大洋州税务师协会前会长及荣誉顾问、香港专业及资深行政人员协会前会长。李先生为瑞信国际有限公司(注册税务师)主席。于二零零八年八月至二零二一年三月,李先生担任耀莱集团有限公司(970.HK)独立非执行董事。于二零零五年九月至二零二二年五月,李先生担任中国通商集团有限公司(1719.HK)之独立非执行董事,上述公司均为联交所主板上市公司。